叙永县产业园区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
斌正纳米产业园科研综合楼2 、3号楼及专家宿舍楼招租公告
一
、 招租项目
项目名称
:科研综合楼2
、3号楼及专家宿舍楼招租
位置
:叙永县二环路纳米银基地
序号 | 纳米银产业园 | 楼层数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1 | 科研综合楼2号楼及一层连廊 | 4 | 3902.66 | |
2 | 科研综合楼3号楼二层及二层连廊 | 1 | 962.47 | |
3 | 科研综合楼3号楼三层及三层连廊 | 1 | 1049.89 | |
4 | 科研综合楼3号楼四层 、五层 | 2 | 1526.81 | |
5 | 科研综合楼3号楼六层 | 1 | 684.41 | |
6 | 科研综合楼3号楼一层局部区域1 | 1 | 296.19 | |
7 | 科研综合楼3号楼一层局部区域2 | 1 | 334.55 | |
8 | 科研综合楼3号楼一层局部区域3 | 1 | 45.07 | |
9 | 专家宿舍楼食堂及值班室 | 3 | 1047.71 |
经营业态 :科研综合楼办公 、专家宿舍楼食堂及住宿(经营业态不得违反法律 、法规和相关制度) 。
公告期
:10天(自公示之日起计)
报名时间:自公示之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止
。
上午8:30-12:00 下午15:00-18:30
报名地址
:叙永县产业园区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(环城中路301号12号楼)
二
、招租说明
1.竞租人可同时投标一个或多个标的
。
2.竞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内足额缴纳意向竞租标的保证金
,并向招租人提供缴交凭证
,单个标的竞租保证金为20000元(现金)
。(竞租保证金缴纳账户
:泸州银行叙永支行2010900000147863)
3.公告期内
,竞租保证金缴交截止(报名截止次日)后
,标的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竞租人报名
,采取竞价方式
;只有一个竞租人报名
,可直接按其报价(不能低于招租控制价)签约
。
4.公告期内
,空置标的公告期满
,只有一个竞租人报名
,可直接按其报价(不能低于招租控制价)签约
。
5.竞租人应在报名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
,由招租人组织公开竞争招租。
6.竞租人凭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报名并到我司办理相关手续
。竞租成功后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
,不足部分予以补足
;竞租未成功的
,竞租保证金在公开招租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
。
7.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
,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
:
(1)最终竞得人放弃竞租标的
;
(2)最终竞得人未按招租人要求与招租人签订《租赁合同》
;
(3)本公告规定的没收竞租保证金的其他情形
。
8.由于我司考虑出租资产位于二环外城郊位置
,地处偏远
,此次招租后
,我公司将为承租单位提供住宿公寓53套
,以每平米8元进行出租
,承租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自愿租赁
。
9.竞价方式
:
(1)原则上采用一次竞租方式确定竞得候选人
。
(2)现场出现相同最高报价情况
,则现场组织相同最高报价者再次报价(报价不低于上次最高报价)
,竞租人未到场的视为放弃再次报价
。二次报价后仍出现相同报价的
,由各相同最高报价者现场抽签确定竞得候选人
。
10.竞租人资格要求
(1)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(单位)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
。
(2)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
、不得恶意拖欠园投公司及所属企业租金或存在其他恶意违约行为
、不得与园投公司及所属企业存在违约诉讼或纠纷未解决。
(3)在全国社会信用管理平台上无不良记录
。
(4)严格遵循我司制定的物业
、食堂及停车场等管理相关制度规定
。
11.其它注意事项
:
(1)投标文件必须包含
:承诺函
、报名表
、报价单和身份证明
,以上文件需加盖竞价单位公章(个人需签字按手印)
。单位报价的
,必须有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(非法人参与投标需准备投标代表人身份证
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)
,以上所有复印件须盖公章(若以个人名义报价的
,须有个人身份证复印件)
。投标文件必须用文件袋密封
,封口处加贴封条并盖章或签字
。
(2)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时
,须携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(非法人参与投标需准备投标代表人身份证
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)
。若以个人名义参加投标的
,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
。未参加开标会议者
,视为无效报价
。
(3)竞租人竞得标的物后禁止转租
。
(4)承诺函
、报名表
、报价单等模板资料请联系我司工作人员领取
。
竞租人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租保证金并参与投标的
,即视同认可并知悉上述说明
。
若需了解招租具体事项
,请与我司联系
,联系方式
:15928920545
。